泗县公司商标转让有哪些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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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公司商标转让有哪些好处

作者:宿州标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12-21 08:02:54

1、手续更简便目前加入《协定》及其《议定书》的国家已经达90多个,其中包含了除加拿大以外的所有西方工业大国。国际宿州商标注册申请人可直接向所属国商标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不必再委托其他国外的商标代理人或组织办理;申请人仅需用一种文字(法文,英文或者西班牙文)提交一份简单的申请书,即可同时指定一个或多个国家甚至所有这些国家,在一个或多个商品/服务类别上申请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方式大大方便。在规费的支付上,申请人可以一次性以人民币向原属局的主管机关或以瑞士法郎向国际局直接支付。而相对于以向这些国家逐一申请注册的情况,申请商标注册可以免去分别需向不同国家商标主管机关使用不同语言、提交不同规定要求的申请书、支付不同种类外币等等的繁琐程序。因此可以说,体系的商标申请手续非常简便。

2、申请费用较低商标国际注册的费用包括三部分,一是基础注册费,二是指定国家的费用,三是本国商标主管机关的费用。国际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在一份申请中指定一个或者多个成员国要求对其申请商标进行保护,无论指定一个成员国还是指定全部成员国,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均只需缴纳一份基础注册费,和指定国家的费用。因此,指定的国家越多越合算。缴纳的申请费以瑞士法郎为货币计算统一规费,或根据议定书再缴纳单独规费,而无须逐一向每一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交费。商标申请人在所有成员国就一个类别申请商标注册所需的费用是逐一国家申请注册所需费用的1/12~1/11。因此,申请商标注册,其费用明显低廉。

3、时间快捷申请人从向商标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如果手续齐备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一般六个月左右即可取得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颁发的商标国际注册证明。其上载明商标的国际注册号和国际注册日。不过,该国际商标注册证明只是表明国际局收到了国际注册申请,并经审查符合国际局的要求,已经或者即将把该申请提交给各指定国进行审查。该商标能否在各指定国获准注册,还是要以各指定国的审查为准。根据协定和议定书的规定,该商标申请自国际局登记此项国际注册之日起十二个月(协定)或十八个月(议定书)内,申请人指定保护国家的商标主管机关有权驳回这一领土延伸申请,也就是说,从国际注册日起,如果被指定国在上述的规定期限内没有向国际局发出驳回通知,该商标将在该指定国自动得到保护。显然,申请人在十二个月或十八个月左右的时间内,就能知道自己的国际注册商标在各有关国家是否得到保护。对于那些实际审查期限非常长的国家,此种规定大大缩短了申请人为得到该国的商标注册保护而需等待的时间。比如意大利,如果到该国单独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正常情况下获得商标注册的时间约为3年-4年,而通过国际注册体系,从申请到取得商标国际注册证书,再到意大利按规定能够花费的审查期限,全部时间加起来最长不超过20个月,比单独申请注册的时间短很多。

4、维护管理便捷申请人提出商标国际注册申请后,便可获得国际局颁发的国际注册证,获得对应的国际注册号。通过该国际注册号,即可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网站上对自己所申请注册的商标指定各个缔约方的审查情况进行查询。申请人也可通过该国际注册号直接向国际局办理商标的后续事宜,比如变更、转让、续展、注销等。因此,通过体系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使得申请人对自身的商标维护管理更为便捷。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三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请求减缴上述收费: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第四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第五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减缴申请费的请求应当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减缴其他收费的请求可以与专利申请同时提出,也可以在相关收费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未按规定时限提交减缴请求的,不予减缴。

第六条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通过专利事务服务系统提交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并经审核批准备案的,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再次请求减缴专利收费,仅需提交收费减缴请求书,无需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提交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

第八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收费减缴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减缴请求的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第九条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收费减缴请求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或者第三条规定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第十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收费减缴请求,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批准后的应缴数额缴纳专利费。收费减缴请求批准后,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对于尚未缴纳的收费,变更后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重新提交收费减缴请求。

第十一条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作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减缴专利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

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1、先使用,然后注册一些企业或个人急需使用商标,可以“先使用后注册”。“先用后注册”的隐患在于,未注册的商标虽然可以使用,但如果出现商标纠纷,法律将保护“先注册”一方的合法权益。

2、法人登记,公司使用“法人注册,公司使用”是企业在注册和使用商标时容易犯的错误。说明该商标是法定代表人申请注册的,但公司免费使用,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如果公司由多个股东共同设立和经营,一旦法定代表人撤资,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每年支付高额商标使用许可费,公司将遭受巨大损失。建议有上述问题的企业尽快将商标转移到企业名称上,避免日后出现麻烦。

3、请务必使用超出范围的此项超出使用范围,也是企业在日常商标使用过程中很容易犯错误的。商标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宿州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务分类使用。超出使用范围的部分必须重新注册。未经注册,不得作为注册商标使用。超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存在侵权的可能。一旦侵权发生,要承担的责任可以大也可以小。

4、禁止自行变更商标注册信息商标注册人的字体、图案、名称、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到商标局进行商标变更是一种误解。这些商标申请者认为:“商标是我的。但是,商标注册信息变更后,商标局可以撤销该商标,而不必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手续。

5、商标使用许可证未备案所谓“不与善意第三人对抗”,只是理解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而第三人并不知道该商标已被他人授权使用的情形,原许可合同不能限制其使用商标。企业授权他人使用注册商标,必须到商标局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出现商标许可纠纷,法律将站在无过错方的立场上,支持无过错方的要求。

6、商标注册成功后,你会好好休息的部分企业因管理不善,注册商标期满未续展,可能被商标局撤销注册。这也是我们日常使用商标中的一个误区。为更好地保护商标,建议指定专人管理,及时更新过期商标。希望以后在注册和使用商标时,避免陷入这些误区,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商标申请和注册数量逐年剧增,给宿州商标注册带来了越来越多的困难和风险。为了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降低商标注册的风险,在注册前进行近似查询和判断是非常必要的。所谓商标近似查询,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亲自或委托商标代理人向商标注册机构查询商标注册的程序;以便知道他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已经成功注册或者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虽然这是一个可选的过程,但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因为申请商标的查询可以有效地提高申请注册成功的概率,减少盲目性。商标一旦被驳回,势必给申请人造成时间和成本的双重损失。商标的次查询可以大大减少盲目费用的支出,争取更为有效的时间顺利注册。可以到商标局营业厅办理商标查询手续,但这种查询方式需要收费。可以委托商标注册代理机构代为查询。这种商标查询方式一般是免费的。也可以有更多的专业代理来评估查询结果,并给出专业的注册意见或建议。

申请人可以登录“中国商标网”,输入相应的分类号和内容进行查询,但在商标查询过程中无法确定商标是否相似。但值得注意的是,商标查询只能查询已录入数据库的商标信息。同时,一些新申请的商标信息找不到。找不到的空白区域就是我们所说的盲区。在存在商标查询盲区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提高商标申请的成功率?这就要求对商标进行近似判断。当然,还有一些具体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学习几种确定中国商标相似性的简单方法:如果两个以上的汉字是相同的,但排列顺序不同,就会被判定为相似。

例如,安图图安是一对相似的商标。对于三个以上的汉字,只有不同的汉字和意义较弱的汉字才会被判断为相似,但也有几种情况。例如,pars-PERT将被判定为类似的商标。商标一词仅指所在地和营业地的不同词语,其他部分相同的,判定为相似。比如水云轩水云阁就是一个类似的商标。总之,如果商标申请人提出了类似的查询和类似的判断,那么申请成功率可以达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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